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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一如往常,早上起床買了份蘋果日報

看著看到新聞頁A26.論壇中,一位陳XX

(作為美商CNET Networksdk科技媒體總編輯)寫的評論......

文中寫著"九把刀號召網友力挺,指一名高中生得獎作品

是抄襲自己的文章"

我想想?真的假的?九把刀會這樣做呀(在我印象中好像不一樣)?

於是我就上網看了九把刀的文章

哼(笑)!媒體就是媒體!!就是愛亂斷章取義嘛~!!

陳XX在他的評論中寫道: 九把刀在部落格上殺氣騰騰地使用"2008年

第一場戰鬥","逆流的眼淚","這個標題我看了就感到噁心","你是哪裡有

毛病?"這類極端憤怒的情緒字眼,判定對方必然是抄襲無疑,激發網友

去一個高中生部落格做評斷性抨擊,這若不算已大欺小,也算是另一種

形式地將"集體暴力"加諸在一個至少經五位文學評審認定沒抄襲

的無辜者身上,不是嗎?.



靠!我這很少在罵髒話的人都不爽了!!

這位人士根本沒看過九把刀在部落格上寫的每 一 個 字 吧?

"這個標題我看了就感到噁心"是說貴報好嗎?又不是針對陳漢寧同學?

"你是哪裡有毛病"這句話前面四個字你忘了寫上"蘋果日報",所以這句話也

不是針對陳同學所憤怒的字眼好嗎(拍桌)!

我把那篇文章網址PO上來供您觀賞:
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223

唉!這就是媒體最愛的"斷章取義"呀?沒看過刀大的部落格只看報紙或

新聞的人,還真以為"九把刀以大欺小"勒!

最近考慮不要買這家報紙了,每天只會吐槽一人和把別人的悲傷建築在自己

的利益上的報紙,不看也罷!!!!!!!!!!!!(怒)
很久沒打開網誌右鑑了,為了九把刀破例打開)
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044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060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097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101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272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Giddens&article_id=7105808 請大家去看以上網址的文章,就會了解到底誰對誰錯!)
"你自己知道你做了什麼"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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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良_Li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